身为科技型企业或创业者的你
如果不知道申领科技创新券
那可真是亏大发了
科技创新券相当于购买科技服务的“代金券”
企业又想要高质量科技服务
又想要减少开支
那么绝对需要它
9 月1日
2019年度广东省级科技创新券正式启动申领和兑付
第一批开放额度2000万元
先用先得
支持对象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备案并取得2018年度或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3.与省创新券服务机构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二)创业者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省内已入驻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孵化平台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工商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计算周期截至2019年9月1日)。
2.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港澳台赛获奖并在广东注册的企业。
支持范围
1.研究开发服务;
2.检验检测服务;
3.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
申领时间
2019年9月1日~11月30日17:00
申领期间常年受理
支持比例及额度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
珠三角地区企业最高资助服务实际金额的30%,年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企业最高资助服务实际金额的35%,年度累计不超过15万元。
(二)创业者
珠三角地区创业者按照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年度累计不超过2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创业者按照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金额35%的比例给予支持,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
(三)地市配套
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对省创新券支持的项目给予协同支持,省市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服务实际交易金额的50%。
注:深圳市的企业申请创新券“省和市”只能申请一个,广东省其他市的企业可享受省和市创新券的配套支持不超过服务实际交易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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