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达到条件,可先申请高新企业培育入库吗?
2019-10-243060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近年来可谓是炙手可热的企业资质认证项目,很多企业为了获得这个国家级资质证书,不断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需的基本条件——知识产权。但实际操作中,很多科技型企业仍暂时不能满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比如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相关的科技人员不超当年总员工的10%,又或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周期总收入不足60%。


不过,即使企业目前达不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基本条件时,还是可以先进行培育入库,以更好地准备下一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达到条件,可先申请高新企业培育入库吗?


高新技术培育入库,可以简单理解为通过专业辅导机构针对企业申报条件不足地方展开培育工作,扬长避短、缺哪补哪,等到培育成熟后正式出库,然后准备新一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这时候,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成功率就会大大提升,甚至接近100%。


不过,企业选择先做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也不全是没有回报的工作。首先,地方政府会给予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一定经济补贴,具体以企业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5%计算入库补助,补助额不足30万的按30万奖补,超过300万的按300万元补助。其次,当企业培育成熟、成功出库时也会获得另外一个补助项目,金额也在30~300万元之间。


故此,企业做高新技术培育入库并不会有太大的经济损失,反而事后还可能通过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更多的在经济上、综合实力上、荣誉上的回报。那么,企业做高新技术培育入库需要什么条件呢?


(一)企业注册年限在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非高企培育库入库培育企业;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即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八大领域: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达到条件,可先申请高新企业培育入库吗?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以上就是企业做高新技术培育入库的基本条件,如有调整还须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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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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