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次性30W奖励
2018-03-14至2018-08-31地域要求: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活动详情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主要材料要求:

(一)登录“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申报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在电脑上填写后打印并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原件、电子文档(Word版电子文档发邮件至ytcyzj@yantian.gov.cn);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

(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编制封面及目录,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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