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业务系统开放的通知
最高至200万元的奖励
2019-10-11至2019-10-20地域要求:广东省深圳市
无要求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服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无要求
活动详情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纳税。


二、专项条件:

1.从市外新引进的人才,是指从市外(海外)引进且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

2.所引进人才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申报时仍在职且已在深全职工作9个月以上。地方级领军人才还应当办理正式引进手续。引进时间的计算,以劳动(聘用)合同、在深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引进审批时间中最早的时间为准。

3.人才团队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之后入选的省、市重点人才团队。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不含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申请),且只能申报一次;团队内的个人不能作为新引进人才重复申报。


项目收益:

1.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名经深圳市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个新入选省、市引进重点人才团队,奖励15万元。

2.由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申请最高至200万元的奖励。

3.人才资源服务机构协助深圳市用人单位每引进一名经深圳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的,奖励5万元。


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20日(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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