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2.农产品加工配送基地的生产设施及加工设备建设;
3.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农产品生产基地;
4.创办农业科研机构及技术研制、开发,先进技术和名、优、新品种的引进,畜牧、园艺、水产、蔬菜等农产品的包装、储藏、保鲜及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
5.农产品收购。
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流动性资金贷款申请贴息的,贷款协议书上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流动性资金贷款不予贴息。
项目收益:
贴息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90%,对每个龙头企业每年度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时间:
1.网上受理: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8日18:00;
2.书面受理: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