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企业法人必须是“领航计划”人才;
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成立三年内(2016年1月1日及以后成立),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拥有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必须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专利权人为“领航计划”人才本人或申请本项目的企业)或近三年内获得至少200万元的风险投资(投资机构需持股三个月以上)。
(2)参加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项目收益:
1、对创办科技企业并符合条件的,给予50万元资助;
2、对创办科技企业并获得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申报时间:
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10月16日(网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