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海淀法院审结了一起著作权侵权案。被告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数传媒”)因涉嫌侵犯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艺奇”)旗下综艺节目《爱奇艺早班车》的著作权,一审法院判决华数传媒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万余元。
目前,虽一审已判决完毕,但华数传媒不服的话还可以继续上诉,但创新牛认为,已经意义不大了。
据了解,涉案的是爱奇艺旗下一档开播于2013年4月的综艺时评节目,名为《爱奇艺早班车》。该节目以主播恰到好处的“伶牙利嘴”和“敢说敢评”的精神深受网友追捧,开播至今已虏获了上百万粉丝。
该起案件中,爱艺奇诉称华数传媒在其经营的同类竞品节目《看娱乐》中完整、大量使用了《爱奇艺早班车》的栏目内容,并将爱艺奇的水印、标题等予以遮盖及修改,最终“偷天换日”通过自己经营的app“华数TV”进行传播,故爱奇艺公司认为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华数传媒立即侵权并索赔上百万。
对此,华数传媒否认自己存在侵权,认为《爱奇艺早班车》引用了大量第三方素材,并不构成独创性。另,华数传媒辩称自己的《看娱乐》未涉及商用用途,没有涉及收费、投放广告,且播放量少、用户少,并没有产生实际盈利,故不承认爱艺奇的诉讼请求。
但是,这样直接引用,恶意打水印、标题的行为真的不涉及侵权吗?
法院说,还是涉及侵权,具体原因如下:
1,《爱奇艺早班车》作为一档娱乐时评节目,适当地引用第三方材料并无过,且爱艺奇在节目中加入了自己的原创内容,再加以特别的内容编排已经形成了独特性,理应享有《著作权法》带来的一切权利;
2,华数传媒对《爱奇艺早班车》作出的涂改水印、标题等行为,实际上已构成了爱奇艺对该作品署名权、修改权、网络传播权的侵犯,理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跟未经授权转载他人的文章是同一个道理的;
故此,法院一审最终判决,认为华数传媒侵权了爱奇艺的著作权,要求华数传媒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0余万元。
目前,虽该案件已一审判决完毕,华数传媒仍可选择继续上诉,但其意义已经不大,因为华数传媒修改、涂改爱奇艺作品的事实已成立。故此,创新牛建议广大创新主体,在日常运营中一定要注意知识产权问题,包含但不限于图片、文字、作品等,以避免自己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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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