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解忧,唯有杜康”,曹操的一句诗词,让“杜康”名声大起,却也引发了一场跨越20年的杜康商标之争。5月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围绕两家“杜康”公司的纠纷,公开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洛阳市杜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杜康)起诉陕西白水杜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水杜康)、乐天超市天津北辰店侵害商标权。
这已经是该案件的第二次审理。此前的2018年2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一审判决,认定白水杜康对洛阳杜康不构成侵权,洛阳杜康不服判决,再次提请上诉。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两家“杜康”公司在国内的诉讼纠纷并不是只有这一起。在陕西、河南、上海、北京等地均有类似诉讼案件的情况。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不同的是,2018年4月底,河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白水杜康侵犯洛阳杜康商标权。
同样的侵权案出现了不同判决。而类似情况也非首次。
事实上,两家“杜康”公司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出现纠葛,这之前双方曾共用“杜康”商标十余年。从最早出现矛盾到现在,“杜康”之争已经进行了二十余年。现在,两家公司对“是否侵权”依然各执一词,而官司也互有胜负。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商标侵权的纠纷背后,两家公司经营均受到影响。洛阳杜康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公司在2017年业绩下滑近3亿元,“白水杜康商标侵权是重要原因之一”。白水杜康相关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因涉及较多诉讼,有经销商提出了退货、赔偿等要求,公司的上市计划也不断在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