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出台专利资助奖励政策
2018-03-2328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和鼓励青海西宁地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专利发明工作,加快创新步伐,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近日,西宁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西宁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西宁市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300万元的专利资助资金,重点资助奖励西宁地区授权的专利权人、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和获得中国专利奖的优秀专利等。


  《办法》规定,一是对上一年度在国内(包括港澳台)授权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元,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500元;对上一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国家阶段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3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6000元。二是对符合条件的市级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经申报评审确定后每年择优认定10-20家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助资金。三是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为西宁市的法人或自然人,分别给予专利权人10万元、5万元奖励经费资助;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且第一专利权人为西宁市的法人或自然人,分别给予专利权人3万元、1.5万元的奖励经费资助。四是对在上一年度根据专利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专利清零的企业和代理申请的专利总量等不同的量化指标,分别给予专利代理机构5万、10万、20万元的资助;对在西宁市常住人口中,上一年度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考试并在西宁市专利代理机构、服务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内任职,从事专利代理服务工作,且任职合同期2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专利代理人1万元资助。


  此次出台的专利资助政策支持力度大、含金量高、受益面广,将进一步提升青海省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服务能力,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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