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2020年深圳市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奖励计划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1月8日(网上材料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300万
①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不属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的实施地、资金投向均在深圳市;
2.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的鼓励发展类;
3.《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8号)实施之日(2016年3月23日)后开始建设;
4.自2016年3月23日至申报截止日,投资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包括实际已支出的固定资产投资、研发费用、无形资产投资、流动资金);
5.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重复申报市级财政资金相关奖励(由市级财政性资金的补贴或资助等均等同于奖励,下同)。
②扶持力度
事后奖励,择优奖励,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入库企业专项
截止申报时间:
工业、服务业类:2019年11月4日(网上材料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180万
①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
(二) 申报研发孵化类科技创新券,除符合项目申报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在申报年度已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本次申报年度为2018年度);
(2)已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园;
(3)企业成立时间距离项目申报时间未满7年,享受科技创新载体入驻单位房租补贴优惠时间未满3年;
2,重点研发机构条件
(1)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机构等重点研发机构;
(2)已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园;
3,创客企业条件
(1)已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
(2)科技型创客企业成立时间距离项目申报时间未满5年,享受众创空间入驻企业房租补贴优惠时间未满3年。
②扶持力度
1,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成立时间起五年区间内给予三年内每年不超过实际租金50%、最高1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2,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园的重点研发机构,给予三年内每年最多300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实际租金100%且不超过50元、最高18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3,对入驻区级及以上众创空间的创客企业,在企业成立时间起三年区间内给予三年内每年不超过实际租金50%、最高5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3,本资助按每一个年度进行申请(本次申请区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且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龙华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利息补贴类项目
截止申报时间:
工业、服务业类:2019年11月15日(网上材料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100万
①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一)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龙华区。
(二)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上年度产值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
二、专项条件:
(一)每次贴息总额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二)补贴范围:上年度企业因使用银行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或开拓市场而发生的利息。
(三)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每次最多可报3笔贷款。
(四)企业申请贷款利息补贴的项目必须实际已发生利息支付。企业贷款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内的,在企业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在企业归还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利息后方可申请。企业存在逾期不归还贷款或产生逾期利息、加息、罚息或其他违约金等情况的,不予资助。
②扶持力度
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为上限,给予50%的利息补贴,最高100万元。
2019年龙华区支持企业开拓境内外市场资助类项目
截止申报时间:2020年1月31日(网上及纸质材料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50万
①申报条件
1,对参加区会展计划内的境内外展会(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除外)的企业,给予展位费用资助。每家企业单个展会最多资助两个展位,境内展会最多资助50 平方米、境外展会最多资助20 平方米。单家企业可获得市、区单个展会展位费用的资助合计比例最高为100%。对参加展会品牌馆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5000 元的装修费用资助,单场最多补贴50 平方米。对由区主办或承办的展会,免收企业参展展位费、展品托运费,并提供参展企业两人的食宿、交通费;对列入特装的企业,给予每平方米1000 元的资助。
2,降低出口企业收汇风险。对获得市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资助的企业,按市财政资助金额1∶1 给予配套资助。市、区两级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投保金额的90%。
②扶持力度
单家企业每年获取展会类项目资助累计不超过50 万元
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入库企业专项
截止申报时间:
工业、服务业类: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0月31日(网上、纸质材料申报)
商业类:2019年10月17日-2019年11月7日(网上、纸质材料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10万
①申报条件
1,工业、服务业:自本实施细则实施当年起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2,商业:2018年度首次纳入限额以上商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
②扶持力度
对于新入库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19年度贯标补贴
截止申报时间:
工业、服务业类:2019年11月5日(网上材料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5万
①申报条件
1,在深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已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应为有效状态;认证地址应包括深圳地区地址;
3,之前未获得市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资助;
4,申请截止日往前推12个月,发明专利授权达到2件以上(含2件,只限于国内专利,授权公告日在上述期间),或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授权达到10件以上(含10件,只限于国内专利,授权公告日在上述期间),或软件企业(需提交软件企业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50件以上(含50件,登记日期在上述期间);
5,已在广东知识产权贯标信息统计系统备案贯标认证信息。
注:2017年~2019年申请通过拿到贯标证书的,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且之前没有拿过补贴的企业都可申报。
②扶持力度
首次、重新认定:以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为准,最高不超过5万元资助。
安徽省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行动实施方案》
有效时间:2019年10月12日~2039年10月7日
政策详情
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根据项目合同实施进展绩效,省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400万元。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项目的企业,省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合肥市
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补
截止申报时间:2019年10月31日(网上、纸资材料申报)
资助金额:最高10万
①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是高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合肥市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二)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
(三)有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运作良好的创业团队;
(四)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五)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商业价值、较为成熟的经营模式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②扶持力度
创业项目资助共分3个等级。3万元、5万元、1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或带动大学生就业的创业项目。
佛山市
《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和优秀版权作品认定资助办法》
资助金额:最高30万
资助详情
根据办法,被认定为佛山市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的,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被认定为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再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15万元。被认定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再一次性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
在优秀版权作品认定方面,每年认定的市级优秀版权作品数量则由3件增至10件,按作品类别分别给予1万~4万元资助。被认定为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的,对照省版权局资助标准再一次性进行等额资助,被认定为“中国版权金奖”的,每件作品再一次性资助5万元。
《佛山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资助办法》
资助金额:5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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